网约车挂靠合同到期,司机过户被要求额外支付5年服务费

近日,把车挂靠在租赁公司从事网约车业务的重庆舒师傅眼看3年合同快要到期,提出想将车辆过户到个人名下当私家车,却被租赁公司要求一次性再交5年服务费15000元。

重庆《第1眼》栏目报道称,2018年,舒师傅通过重庆代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按揭贷款买了车后,为了从事网约车业务,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车辆挂靠服务合同。明年4月份合同就要到期了,舒师傅在提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提出想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当私家车用,却被挂靠公司要求一次性支付5年的管理费,每年3000元,共计15000元。

租赁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运营车要跑满8年才会被要求下线,按照计划公司是要在这辆车上赚8年的钱,才能收回成本,现在舒师傅说要过户,后面5年的服务费就赚不到了。所以,他们要求舒师傅必须一次性付清后面5年的服务费,否则就不协助她办理过户。

对此,有律师表示,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不再签订新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合同终止后,有一些附属义务,需要双方配合履行,比如挂靠司机提到的过户,可以要求被挂靠的公司协助履行。

最后,经过沟通,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汇报给负责人,等舒师傅合同到期后,双方妥善协商处理。

事实上,此前,海口、三亚、嘉兴等多地交通主管部门就曾在发布的风险提示中提到,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合作(租赁)公司名下,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经营,容易出现车辆权属不清、解除合同过程中维权困难以及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承担连带责任等风险。建议想入行的司机,尽可能避免以“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从事网约车经营。

行业内其他重要新闻

1、近日,T3出行宣布日订单规模突破100万。截至目前,T3出行已经登陆南京、重庆、武汉、广州、杭州、长春、天津、苏州、上海等21座城市,累计注册用户数1500万。

2、日前,沈阳市制定专项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工作方案,对依法查扣的非法营运两次以上的黑车,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非法营运行为,将处2万元罚款。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对群众举报黑车线索属实查实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