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执法人员在广西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私家车。问询过程中,司机一直强调自己是通过滴滴平台接的单,不属于非法运营车辆。
司机还一直强调自己是顺风车,不是嘀嘀快车。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发现该司机确实是通过网约车平台接了两单,并收取了车费。
但是该司机并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根据《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网约车平台营运的顺风车其本质上就是网约车。
最终,执法部门还是认定该司机是在非法运营网约车。南宁市相关执法人员提醒:通过平台接单的司机必须要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才能算合法的运营。
小编提醒,算不算顺风车不是自己说了算哦~下面是交通运输部对于顺风车定义的四大标准:
①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②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③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④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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